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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9-05723 | |
发文字号:定气防办发〔2019〕9号 | 成文时间:2019-10-22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定襄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襄县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19-10-27 |
时间:2019-10-27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少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襄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现将《定襄县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在重污染天气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对列入清单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有效落实。
重点民生工程所需混凝土等水泥制品保障企业,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后,在强化管控措施,满足环保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可以不采取停产的应急减排措施。
定襄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