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定襄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公示

 时间:2023-11-10 10:22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各级主体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效运行,根据上级水利部门的要求,定襄县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际,各乡镇均按要求落实了“三个责任”(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工作,全面落实细化了工程管护责任,现将定襄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向社会公示,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刘富源 

  职务:定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13099039909 

  职责: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机构管理、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考核等。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霍培新 

  职务:定襄县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13935035386 

  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检核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各供水单位要明确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和标志牌。 

  附件:1、定襄县千吨万人规模化供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 

  2、定襄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