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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公告

 时间:2023-11-07 21:56       大    中    小     

定襄县志愿者协会等2家社会团体: 

  经调查,定襄县志愿者协会等2家社会团体连续2年未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该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社会团体做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2家社会团体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以上社会团体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定襄县人民政府或忻州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忻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社会团体名单 

  定襄县志愿者协会  

  定襄县杂粮协会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定襄县政府大院11号楼 

  联系部门:定襄县民政局社会组织股 

  联系电话:0350-6037896 

  定襄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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