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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晋昌乡村e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3-06-20 08:14       大    中    小     

  为切实推进定襄县晋昌乡村e镇项目建设,加强对乡村e镇项目的管理,按时完成晋昌乡村e镇各项任务,充分发挥晋昌乡村e镇带动作用,按照《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晋商建〔2022〕58号)文件和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晋商建〔2022〕58号)文件要求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承办定襄县晋昌乡村e镇建设项目的企业。 

  第三条 定襄县工信局(商务局)是本制度所称的项目主管单位,由其负责本制度的落实。由县工信局牵头开展乡村e镇项目建设各项日常工作。 

 

  第二章 项目管理内容 

 

  第四条 为确保定襄县晋昌乡村e镇培育项目开展的进度和效果,依据项目管理的重点内容将项目管理分为进度管理、运行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四个方面。 

  (一)进度管理。进度管理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阶段的进展程度和项目最终完成的期限所进行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严格对照承办企业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表,检查项目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如出现偏差,要及时找出原因,责令承办企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二)运行管理。运行管理是指为规范项目承办企业的建设运营而采取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定期走访承办企业,对项目实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如存在问题,应责令承办企业及时整改。项目主管单位与项目承办主体签订协议,须按要求提供项目有关建设和运营信息,对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得验收。在显著位置标识“晋昌乡村e镇项目”字样。承办单位需协助县工信局填报晋昌乡村e镇台账,及时更新项目进展。 

  (三)绩效管理。绩效管理是指为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而采取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严格对照《定襄县晋昌乡村e镇建设项目表》,测评承办企业的项目效果,对已达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尽快安排项目验收、拨付资金;对尚未完全达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要求其加强工作力度,延期验收;对明显达不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可取消其承办资格。 

  (四)监督管理。主管单位应规范参与承办企业建设运营行为,对执法主管部门发现的不合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打击;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严厉打击承办企业虚报等行为,一旦发现,即刻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批评或撤销承办资格;严格数据上报流程,承办企业应按时按质上报建设运营情况,对不配合开展统计工作或存在虚假上报等情况的进行批评公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三章 项目管理原则 

 

  第五条 节约原则。项目建设应秉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对可利用现有资源改造提升的项目原则上应优先利用原有资源改造建设。 

  第六条 务实原则。项目建设应坚持务实原则,注重提升项目建设的实际效果,反对形式主义。 

  第七条 高效原则。项目建设应坚持高效原则,注重沟通、及时反馈,在项目节点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 

  第八条 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第九条 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蓄意骗取专项支持资金。 

  第十条 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如实填报项目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其他需填写的统计调查表。 

  第十一条 接受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项目调度、督查、验收及绩效评估等工作。 

  第十三条 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出现的问题或好的意见建议,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第十五条 建立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原则上项目承办单位每个月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详细报告项目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成效情况等。 

  第十六条 项目承办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并按时申报验收。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定襄县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定襄县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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