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违规举报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3-09-23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忻州市第十三中学2023年9月23号下午场,06考场参加面试的考生。现举报忻州市第十三中学2023年9月23号下午场,06考场07号考生贾舒强,准考证号20232020715,我认为其在候考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违纪行为:1.违反了《忻州市7个县(市、区)及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中第六款第(六)条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候考室、备课室、考场(教师岗位考生自备指定版本教材除外),不得将试题、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此考生在候考室位置上坐下后,将资料放于大腿上,两只胳膊佯装搭在课桌上,时不时的低下头看向大腿方向,在此过程中我听到了翻书的声音。他穿着黄色外套、白色衬衣,坐于教室最后一排靠近后门的位置,身后是教室的摄像头(两个)。2.在面试抽签结束后,贾舒强佩戴号码牌走出候考室去了趟卫生间,此举存在严重的泄漏考生信息行为。此考生候考室座位在最后一排(后边有两个监控器),目测处于监控范围之内。现请求相关领导帮忙核查处理,给考生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3-09-28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所反映的考试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的,请向市人社局反映相关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