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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编制外大学生村官去社区工作违反规定吗?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2-11-02
信件内容 内容不予公开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2-11-24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1年12月3日,定襄县发布了《定襄县2021年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公告》,招聘91名编外人员,附件1《定襄县2021年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岗位表》载明“主管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工作岗位是定襄县域内行政村”。因疫情原因顺延至今年8月完成招聘程序,共有67名人员合格待聘。
但是2022年6月,按照省委组织部最新要求,“一村一名大学生”必须是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不可以作为“一村一名大学生”。根据此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了今年的招聘,于2022年7月29日发布了《定襄县2022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公告》,招聘91名编内人员。于今年10月完成招聘程序,共有91名人员合格,其中9名为上批编制外人员考入。这91名编制内人员正式到定襄县域内行政村工作。因此上批编制外58名人员就不能按去年公告的岗位工作了。
  2022年10月31日,县委政府结合我县实际,对上述58名人员重新拟定了工作岗位。按照《山西省民政厅 教育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忻州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忻民函﹝2022﹞75号)“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的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6个社区管辖人口和现有社区工作者实际情况,计划补充到社区工作者48人:南城社区7人,康乐社区7人,北城社区8人,光明社区8人,昌平社区8人,西城社区10人。计划补充到各乡(镇)政府驻地村8人:晋昌镇1人,宏道镇1人,河边镇1人,蒋村镇1人,季庄镇1人,神山乡1人,南王乡1人,受禄乡1人。按照中组部《关于完善地方两新工委运行机制的若干措施》要求,充实两新工委工作力量,计划补充2人。待遇执行原公告。两年服务期满后,考核、考察表现优秀的人员,可转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与县党群服务中心签订合同,享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相关待遇,2年政府购买岗位服务期可算作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年限。
  为规范此项工作,保障这58名人员的各项权利,我县以“中共定襄县委组织部 定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襄县财政局 定襄县民政局”四部门联合行文,出台了《关于定襄县2021年度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大学生人员岗位情况和选岗实施办法》(定人社函﹝2022﹞14号)文件加以落实,于11月2日进行了公开选岗。
  综上所述,县委政府根据形势变化对政府购买的58名编外人员进行了合理的岗位调整,待遇没变,期满有后续安排,总体安排合理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