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伍兵企业部分为什么不让挂靠了,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1-03-06 | |
信件内容 | 内容不予公开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1-03-11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就该问题回复如下: 一、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六十三条、八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因此,不存在“企业部分挂靠”; 二、依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完善省级统筹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6号)规定,我省从2020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按个人缴费工资之和核定单位缴费工资。即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单位统一代扣代缴; 三、经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查询,齐**同志为定襄县搪瓷厂职工,该厂系特困企业,本年初已列入省社保局欠费企业整改责任清单并下发《催缴通知书》责令整改; 四、经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查询,您所反映的“企业退伍兵”一事,系统内未查询到其个人身份为退役士兵,请本人提供《入伍军人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退伍证》到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完善身份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