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面积与取暖费 | |||
写信人 | 王** | 写信时间 | 2020-12-18 |
信件内容 | 内容不予公开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0-12-25 |
回复内容 |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到,关于您代表反映康居小区的面积问题,住户按照房产证的面积来缴纳采暖费,定襄县中玮热力公司是按照购房合同来收取,故产生了缴费面积与房产证面积不符的争议。 根据《定襄县人民政府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四十条之规定,对未实行热计量的用户,暂时按照面积收费,面积一般以房产证为准,如住户改变颁发房产证时的状况(如封包阴、阳台)或差异较大,供用热单位可共同实际勘察,并以实际勘察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