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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做好我县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时间:2022-06-22 22:37       大    中    小     

  文件出台背景依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全县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切实提高我县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主要内容:已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一住两公”地块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审查备案和信息上传工作。 

  具体举措 

  (一)对未依法开展调查工作的地块,坚决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严禁建设用地违规开发利用。 

  (二)对已经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要及时组织审查,完善备案和信息上传工作。 

  (三)2021年1月1日以来,已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一住两公”地块(原用途为“一住两公”地块除外),2022年6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审查备案和信息上传工作。 

  (四)2019年1月1日以来,已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开展调查工作的“一住两公”地块(原用途为“一住两公”地块除外),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审查备案和信息上传工作。 

    

  适用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相关文件:《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县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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