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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0-00349 | |
发文字号:定政任〔2020〕1号 | 成文时间:2020-01-23 |
发文机关:定襄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定襄县人民政府关于王建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日期:2020-01-31 |
时间:2020-01-31 来源:定襄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局、室、中心、总公司:
经县人民政府2020年1月23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
王建峰同志任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任期三年(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
宋海平同志任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兼),任期三年(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
郭会军同志任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任期三年(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试用期一年;
李守斌同志任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任期三年(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试用期一年;
亢志刚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岳飞龙同志任县红十字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管军同志任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鹏同志任县治理超限超载车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涛同志任县水土保持监测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班犇同志任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海啸同志任县法兰锻造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江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毛国栋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闫慧婵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周俐娜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范建珍同志任县公安局晋昌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晋昌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康晓哲同志任县公安局河边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武星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薄彦甫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定襄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