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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襄县2023年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意见书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1-08      来源: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定襄县2023年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意见书整改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定襄县2023年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意见书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2023年例行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根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意见书》(京〔2023〕9号,以下简称《督察意见书》)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节约集约用地、矿产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稳妥审慎的原则,认真对照《督察意见书》指出问题和整改要求,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全县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目标和时限 

  全面落实关于《山西省2023年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意见书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逐级压实方案整改责任,推进整改、纠正违法违规问题,达到如下目标:  

  对耕地非农化-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原则上在2024年8月1日前完成整改。 

  三、整改任务、措施及责任分工 

  对照山西省2023年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清单,全县存在3个问题。均为耕地非农化-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问题清单下发,全县整改工作全面展开。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举证(涉及宏道镇马城村1个、受禄乡受禄村2个)。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审批,严格执法,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法建设,并通过拆除复垦、恢复土地原状、完善用地审批和供地手续等方式消除土地违法状态;二是对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类问题,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到位后,要加快组卷报批,尽早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主体责任:宏道镇、受禄乡人民政府。 

  监督责任:定襄县自然资源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 

  开展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不折不扣落实好整改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加快推进落实“田长制”,实行网格化监管,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和地块。对违法问题突出的重点乡(镇),将采取公开通报、警示约谈、限制用地报批等措施进行问责,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强力推动,彻底整改。 

  各乡(镇)政府要对照本方案和问题清单,专题研究问题整改方案,认真填报督察整改“三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目标时限、整改单位和责任人,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整改到位的作出确定结论,向县级提交核销申请和举证资料。县政府要成立专班负责县本级问题整改,并加强乡(镇)整改检查调度,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施销号管理,不定期对辖区内整改到位问题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核验,作出县级层面结论,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报送核销申请和举证资料。确保督察发现的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 

  (三)举一反三,完善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将整改实效作为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的重要契机,注重举一反三,聚集“常”“长”二字,持续完善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对标对表整改要求,系统梳理历年土地和矿产资源督察未整改到位问题,“清单式”开展集中整改攻坚,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强化运用卫星监测、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有效遏制违法用地和采矿问题。三是注重建章立制。以此次督察整改为契机,抓紧完善土地利用、矿产资源管理、执法监察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资源高效利用和长效督察监管体系,努力推动我县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附件:2023年例行督察问题整改“三清单” 

     

 

 

  

  附件 

  2023年例行督察问题整改“三清单” 

序号 

问题类别 

问题描述  

唯一值(督察组自赋) 

问题涉及图斑面积(亩) 

其中耕地面积(亩) 

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亩) 

倒排工期 

主体责任单位 

监督责任单位 

违法违规主体 

是否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备注 

(已到位的说明整改方式;未整改到位的需说明当前整改进度) 

(是否为重点工程) 

1 

2023年耕地保护督察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 

耕地非农化-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雄忻高铁梁场,拌合站,临时用地未审批 

14092110069 

33.25  

8.19  

0.00  

已销号 

定襄县人民政府 

市自然资源局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责任有限公司 

 

督察期间已复垦 

 

市交通局 

2 

2023年耕地保护督察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 

耕地非农化-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雄忻高铁梁场,拌合站,临时用地未审批 

14092110070 

24.56  

17.96  

0.00  

已销号 

定襄县人民政府 

市自然资源局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责任有限公司 

 

督察期间已复垦 

 

市交通局 

3 

2023年耕地保护督察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 

耕地非农化-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雄忻高铁梁场,拌合站,临时用地未审批 

14092110071 

32.37  

32.35  

0.00  

已销号 

定襄县人民政府 

市自然资源局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 

 

督察期间已复垦 

 

市交通局 


政策解读:《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襄县2023年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意见书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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