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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旅游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0-09      来源: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印发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旅游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关于印发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旅游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抓好全县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旅游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落实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根据近期省、市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暨中秋国庆假日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全县各级要加强组织领导,由政府办牵头,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责,联动协作,全面强化定襄县景区两节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市场环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全县区域及旅游景区景点安全平稳运行,为全县广大群众及来定游客创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向外界充分显现定襄风情及定襄精神。 

  二、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两节期间景区服务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景区服务保障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文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红兵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梁建义  县政协副主席、南王乡党委负责人 

  成 员:张 峰  县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李灯芳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魏有旺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李晓谦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兰茂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铁飞  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局长 

  赵树恒  晋昌镇党委书记  

  胡爱平  河边镇党委书记 

  王邵峰  河边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勇  南王乡人民政府乡长 

  崔 峰  民俗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巩志平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县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振华  县交警大队队长 

  赵 琪  县武警中队队长 

  高 青  县消防队队长 

  高 冉  县巡特警大队负责人 

  张 磊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常务副队长 

  范建珍  晋昌镇派出所所长 

  康晓哲  河边镇派出所所长 

  李治国  南王乡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文旅局,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向领导小组及时汇报景区服务保障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节假日期间景区服务保障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巩志平兼任。(办公室电话:0350-6028478)  

  (二)部门职责   

  1.县公安局 

  (1)对景区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措施情况进行监管;(2)加强景区周边社会面控制,打击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治安、刑事类案件;(3)处置各类突发案(事)件;(4)交警队:做好景区外围的交通疏导,及时查处违章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时做好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保障景区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有序、畅通。(5)巡特警:负责各自区域内巡逻,防范,控制,参与处置突发事件;(6)晋昌镇、河边镇、南王乡派出所:负责辖区治安稳定工作。 

  2.县文旅局   

  (1)依法监督指导景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其他业务方面管理、指导工作;(2)及时处理涉及景区的旅游投诉,做好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纠纷、矛盾。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及时处理两节期间涉及景区的消费投诉,做好投诉调解和维权工作,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2)依法加强对景区及周边商户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4.应急管理局 

  (1)督促单位制定各类安全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障景区安全运行;(2)开展节前安全检查,督促单位整改落实,做好节日服务保障工作;(3)向领导小组汇报景区服务保障工作中遇到的突发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4)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做好各类信息上报工作。 

  5.县卫生健康和健体局   

  (1)负责做好景区医务室常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护、使用工作;(2)统筹协调医务人员和应急车辆,负责景区突发事件处置,做好医疗保障和突发事件的现场紧急救援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护送医院治疗。 

  6.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 

  统筹指挥、协调、调度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打击力度,严惩秸秆焚烧违法行为。 

  7.晋昌镇政府、河边镇政府、南王乡政府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协同并督促景区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及周边安全稳定防控工作,按照职责范围及时处置属地内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保障工作;(2)治理景区周边非法广告牌和非法小广告,做好景区周边以及镇(乡)域内通往景区道路两侧环境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3)维护景区周边环境秩序,治理景区周边道路两侧、景区门口等处的流动商贩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经营秩序。做好镇(乡)区旅游经营商户的服务管理,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8.民俗旅游发展中心 

  按照工作职责,指导景区做好各项安全管理、日常运行等工作。 

  9.武警中队 

  负责景区各种突发事件处置,维护安全稳定。 

  10.消防队 

  (1)定期对景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景区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2)协助景区消防人员做好火灾预防处置工作。 

  11.西河头地道战纪念馆、河边民俗博物馆、七岩山景区 

  (1)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类安全预案和安全演练,配备专(兼)职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确保两节期间景区安全运营;(2)做好景区内停车场车辆引导和疏导工作,确保车辆畅通,做好景区内游客安全等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3)在景区内主要展区安排专人进行看护,及时做好客流高峰期疏导工作,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4)加强景区内重点区域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5)遇有突发事件,在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及时应对,妥善处置;(6)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景区运营接待信息,并做好职能部门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各单位工作人员区域及安排 

  1.晋昌镇人员4人:西河头地道战纪念馆停车场2人,西河头地道战纪念馆入口2人。 

  2.河边镇人员32人:石沟街口至镇政府门口6人;镇政府门口至大南堡街口6人;大南堡至街口观音阁街口6人;观音阁街口至故居5人;牌楼停车场4人;镇政府对面停车场2人;故居停车场3人。 

  3.南王乡人员4人:七岩山景区停车场2人,七岩山景区入口2人。 

  4.巡特警5人:河边民俗博物馆内外及周边5人。 

  5.交警8人:西河头地道战纪念馆停车场2人;河边民俗博物馆4人;七岩山景区2人,负责景区内外、停车场及道路的安全。 

  6.市场监督管理局10人:西河头地道战纪念馆2人,河边民俗博物馆6人,七岩山景区2人。 

  7.武警中队15人:西河头地道战纪念馆门口2人,西河头地道战纪念馆内2人,1人负责应急车辆保障;河边民俗博物馆门口2人,河边民俗博物馆景区内2人,1人负责应急车辆保障;七岩山景区门口2人,七岩山景区内2人,1人负责应急车辆保障。 

  8.消防队3人:西河头地道战纪念馆1人,河边民俗博物馆1人,七岩山景区1人。 

  9.卫健体医护人员4人:西河头地道战纪念馆1人,河边民俗博物馆2人,七岩山景区1人。 

  10.晋昌镇派出所3人负责西河头地道战纪念馆内外巡逻,河边镇派出所3人负责河边民俗博物馆内外巡逻,南王乡派出所3人负责七岩山景区内外巡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河边民俗博物馆、七岩山景区、西河头地道战纪念馆作为全县重点景区,对于提升本县旅游形象,促进区域旅游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切实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认真履职,保障到位。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职,确保景区两节期间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同时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具体联系人报领导小组备案。 

  (三)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在服务保障期间,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在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同时,立足大局,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共同做好景区两节服务保障工作的合力。 

 

政策解读:《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旅游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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