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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8848 | |
发文字号:定政办发〔2022〕63号 | 成文时间:2022-12-19 |
发文机关: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襄县2022年治超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发布日期:2022-12-26 |
时间:2022-12-26 来源: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定襄县2022年治超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定襄县2022年治超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全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
治超工作实行考核管理制度。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组代表县政府对全县治超工作和各乡(镇)、各治超责任部门单位履行治超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
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治超办)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别报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组、县考核办,纳入全县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遵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度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实地督察、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不定期暗访的方式,并结合市考核评比结果、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二)对各乡(镇),各责任部门单位治超工作考核,按照《定襄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进行。
(三)平时检查以专项检查为主,根据治超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检查内容,年度检查实行全面检查。
三、计分办法
平时检查、年度检查和综合考核评定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法,平时检查占综合考核评定60%的分值,年度检查占综合考核评定40%的分值。
综合考核评定得分=平时检查得分×60%+年度检查得分×40%
四、考核等次
(一)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为达标,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为不达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实行“一票否决”,评定为不达标:
1、治超不力,所属责任范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的(2022年度超限超载率在0.02%以上);
2、处置不当,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3、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被查处的;
4、因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造成桥梁垮塌、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5、一个考核年度内被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组约谈两次以上的(含2次)。
附件:定襄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