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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7547 | |
发文字号:定政办发〔2022〕47号 | 成文时间:2022-09-23 |
发文机关: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襄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日期:2022-09-23 |
时间:2022-09-23 来源: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的若干措施(试行)》(晋发〔2022〕13号)、省委编办和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山西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2022 版)的通知》(晋编办字〔2022〕88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定襄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了更新调整(共计34项),现予公布,请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履行职责,并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
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厘清执法边界和责任关系,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落实责任主体,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
二、规范运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机制,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加强管理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行政权力承接、取消和职能调整等情形,需要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程序报请县政府审定公布。
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