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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3961 | |
发文字号:定政办发〔2022〕10号 | 成文时间:2022-03-04 |
发文机关: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襄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2-03-07 |
时间:2022-03-07 来源: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定襄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定襄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忻市发〔2021〕7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336”战略布局总体要求,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十四五”期间,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农村现代化总目标,聚焦农村住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的建设原则,结合乡村建设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022年完成16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主要目标和要求
(一)改造对象
居住在经鉴定或评定确属C级、D级危险房屋且该住房为农户唯一住房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具体为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 6 类重点对象。违章建筑不予补助,近年来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已在城镇购房,有多处住房且至少有一处为安全住房的,整村搬迁村,已享受过扶贫搬迁政策的贫困户不能列入危房改造范围。
(二)申请程序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中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组织实施。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帮助提出住房保障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退役军人、军烈等重点优抚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三)房屋鉴定
对2022年各乡镇上报危房改造的6类重点对象,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根据鉴定报告,确属危房的建立台帐,确定改造方式,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确定危房改造方案。
(四)施工队伍
危房改造户根据改造方案,可自行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或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危房改造,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工程内容、建设时间、工程造价、质量要求、施工安全、资金兑付及双方权力义务等事项。
(五)改造方式
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合理选择改造方式,原则上C级危房应修缮加固,D级危房有修缮价值的应修缮加固,没有修缮价值的应重建。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可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周转。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和置换,可给予租赁和置换补贴。
(六)改造标准
面积标准:农村D级危房改造拆除重建的面积控制在120平米以内,且一人户不低于20平米,二人户不低于30平米,三人户不低于40平米,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跨度小于 6 米,做到既保障住房安全,又不因建房加大农村低收入群体负担。修缮加固的C级和D级危房按照原住房面积实施。
建设标准:修缮加固的住房应满足以下要求:危险点构件全部更换或维修;房屋安全隐患全部排除,达到安全住房要求。新建住房应满足以下要求:选址安全;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具备卫生厕所,做到人畜分离;建筑面积符合政策要求;房屋达到住房安全要求。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水冲式卫生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同步实施节能改造,提高农房保温隔热性能,降低建筑能耗,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户补助1.4万元。
(七)竣工验收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住建局及时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应由工程监理人员、农户、村级组织代表、乡镇工作人员、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实施。凡验收不合格的须积极组织整改,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竣工验收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本级财政部门提出拨付补助资金的申请。
(八)日常管理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在农村危房改造施工期间,乡(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应逐户开展现场质量安全巡查,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巡查项目主要包括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建筑材料等,重要施工环节必须实行现场检查,存在问题的要当场提出措施进行整改,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县住建局要建立现场质量安全巡查制度,每年对承担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乡镇巡查实现全覆盖,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确保农房建管落实到位。
(六)资金拨付
危房改造资金由中央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进行支付,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解决。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直接支付危房改造户“一卡通”账户。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第六纪检监察组、财政局、住建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为成员的定襄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危房改造的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主要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调度、督查落实及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危房改造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机制。乡(镇)人民政府是危房改造工作的主体,一把手负总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做好基础资料上报工作;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负责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涉及农户的思想发动、组织实施、项目推进、工作协调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灾因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住建局负责对危改对象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核。自然资源局做好危改用地和报批,按照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第六纪检监察组负责加强对危改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三)加强技术指导
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制度,一户一档,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各乡(镇)要严格落实省、市、县农房建设“四办法、一标准”相关工作程序。县住建局要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等技术力量培训,指导农户和承建的农村工匠签订施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
(四)加强舆论宣传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应充分 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多渠道、多维度、多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农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激发农村群众在投工投劳、质量安全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要积极探索危房改造方式、日常维修管护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住房安全保障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定襄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
附件
定襄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
组 长:郭会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卢 帽 县住建局局长
郭慧丽 县财政局局长
管 军 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曹德印 县纪检监察第六派驻组组长
郭小凤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文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久伟 县民政局局长
班英龙 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
郝双喜 县住建局副局长
霍培新 晋昌镇镇长
魏有旺 宏道镇镇长
胡爱平 河边镇镇长
李灯芳 蒋村镇镇长
王亦男 季庄镇镇长
徐 勇 神山乡乡长
张震海 南王乡乡长
信宇飞 受禄乡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郝双喜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具体承办人为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