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 政府文件

定襄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关于印发定襄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8-04-27      来源:定襄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

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单位 

  定襄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行动计划》已经定襄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定襄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         

2018426日            

 

  定襄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行动计划

    

  2018年是脱贫攻坚行动的深化之年,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定襄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规划》,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确瞄准、创新机制;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要求,加大财政支持和多渠道筹措资金,用好各类扶贫资源,对半坡丘陵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发展、旧村开发和村庄撤并、社会保障相结合,妥善解决搬迁群众的住房、看病、上学等问题,统筹谋划安置区发展与群众就业创业,确保搬迁群众生活有改善、发展有前景。 

  二、目标任务 

  (一)搬迁规模。2018年全县5个乡(镇)23个贫困村218户42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12户21人同步搬迁人口你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其中包括河边镇山底村整村搬迁任务(12户1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12户21人同步搬迁人口)。 

  (二)实施区域。共涉及5个乡镇(河边镇、蒋村乡、南王乡、季庄乡、受禄乡)的23个行政村。 

  (三)搬迁方式。完成整村搬迁中10户1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12户21人同步搬迁人口的集中安置,208户41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分散安置。 

  三、工作重点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村民自愿选择安置方式。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点是青石二村新建集中安置点,2018年完成10户1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12户21人同步搬迁人口的集中安置,其余208户41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分散安置。 

  四、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安置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户均补助2.1万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户均补助1.77万元,配套设施资金统筹集中使用,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县政府根据工作实际,调剂使用建房补助与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补助。其中:建房补助与基础设施补助调剂比例控制在10%以内;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补助调剂比例控制在20%以内。根据贫困户的贫困程度,统筹安排到户补助,重点向特困户、贫困残疾户倾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完成拆除的,按照人均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签订复垦协议并自行完成旧宅基地复垦的,人均再奖励5000元。同步搬迁人口的宅基地腾退复垦奖补资金,可按照常住在村、季节性居住和长期在外居住三种类型,实施分档次、差异化奖补,人均奖补资金不超过1.5万元。 

  五、资金测算与筹措方案 

  (一)资金需求测算。2018年全县计划搬迁218户42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12户21人同步搬迁人口。其中集中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户13人与同步搬迁人口12户21人。初步测算,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筹资规模为1907.71万元。测算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安置人均建房补助2.5万元,共计32.5万元;人均基础设施0.75万元,共计9.75万元;人均公共服务0.63万元,共计8.19万元;户均自筹不超1万元,共计10万元。分散安置人均建房补助2万元,共计820万元。同步搬迁人均补助1.2万元,共计25.2万元。拆除复垦奖补资金人均1.5万元,共计666万元。青石二村安置点需县政府统筹336.07万元。 

  (二)资金筹措方案。按照山西省《关于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扶贫搬迁所需要资金来源包括中央和省级投资、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市县整合部门资金和农民自筹等。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000元每人,共计296.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756元每人,共计412.68万元;专项建设资金5000元每人,共计211.5万元。以上三项无需申请由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按照实施计划和项目需求直接拨付。县政府按照项目进展程度提出申请,由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统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1.7044万元,共计22.1572万元;同步搬迁每人1.2万元,共计25.2万元。拆除复垦奖补资金人均1.5万元,共计666万元。个人自筹每户1万元,共计10万元。县级统筹资金336.07万元。 

   六、实施进度 

  (一)整村搬迁 

  1.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竣工; 

  2.2018年11月分房到户,并陆续入住; 

  3.2018、2019两年村级产业及时跟进。 

  (二)插花搬迁 

  1.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搬迁户手续的审核认定工作; 

  2.2018年11月底前补助全部发放到位,确保年底60%的入住率。 

  (三)拆除复垦 

  1.2018年6月底前完成2017年搬迁户旧宅基地的腾退工作,2018年9月底前完成复垦工作; 

  2.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底前完成2018年所有搬迁户宅基地拆除复垦工作。 

  (四)资金承接 

   1.2018年3月完成整村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所有资金和同步搬迁人口建房补助的承接; 

  2.2018年6月完成宅基地拆除复垦奖补资金(包括同步搬迁人口)的承接。 

  七、工作要求 

  (一)夯实县委书记、县长的第一责任 

  县委、县政府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的工作格局。尤其要压实县委、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县委书记、县长的第一责任,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 

  (二)做深、做细、做实易地扶贫搬迁基础工作 

  全面摸底、认真核准需要搬迁的深度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合动态调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逐村、逐户、逐人核准搬迁对象,完善“一户一档案”基础资料,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准确标注,已脱贫人口中应搬迁未搬迁的要脱贫回退,搬迁对象标注不准确的要取消。要提前征求搬迁群众意见,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合理选择安置地点和搬迁方式,确保全县需要整体搬迁的深度贫困村应搬尽搬、程序规范,不落一村、不落一人。 

  (三)县级要尽快制定因户施策的整村搬迁工作规划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重、链条长、涉及面广,要认真对待,周密安排、统筹谋划,深入落实整村搬迁的相关手续、工程建设、搬迁安置、拆旧复垦、后续发展等工作,按照科学具体的保障机制和进度安排,倒排工期、强力推进。 

  (四)实施最严格的督查考核 

  把深度贫困村整体搬迁列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重点,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的基础上,实施更加严格的督查考核,将其纳入县级党委、政府年度考核范围,并作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每周通报、每月调度、每季督查、年度考核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强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