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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关于定襄县汇通锻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锻件法兰盘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19-10-10      来源:

定襄县汇通锻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定襄县汇通锻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锻件法兰盘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的申请》和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收悉。经专家评审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在定襄县晋昌镇北关村进行《定襄县汇通锻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锻件法兰盘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①拆除1台原有燃煤炉;②新增天燃气加热炉1台、燃气调压柜1台、热处理电炉2台;③配套建设天然气管网;④建设加热炉覆盖工棚、场地硬化等。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元,定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定工信备案〔2019〕33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根据“报告表”结论,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相关要求。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建围墙,使用低噪设备,运输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鸣笛,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抑尘、绿化洒水,建筑垃圾由各施工队运至填埋场处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厕所采用旱厕,作防渗处理,定期由附近农户清掏,不得外排。  

  3、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加热炉配置有效污染物防护措施,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总量控制要求为:烟尘:0.094t/a;NOX:1.048t/a。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置于车间内,基础减振,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及铁屑,外售于钢厂;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做硬化防渗处理,废乳化液、废机油暂存于符合标准的密闭容器内,并设危废标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 

  6、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规范有效的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三、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须按《报告表》提出的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定襄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项目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按《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落实到位。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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