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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襄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7-11      来源: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定襄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专项行动方案》经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定襄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            

  定襄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切实解决贫困户住房保障问题,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意见》(晋政发〔2008〕25号)、《定襄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2017年工作要点》(定脱贫攻坚指发〔2017〕4号)和《定襄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定政办发〔2017〕1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本居住安全为目标,消除危害农村贫困户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旧住房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农村贫困群众生活条件,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坚持政府引导、扶持,财政适当补助。

  2、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村庄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建筑特色风貌整治,协调道路、供水、环卫、改厕等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分期推进。

  3、重点突出,厉行节约。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危房户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且节能、节地的农房,不贪大求全,不加重村民负担。

  4、主体明确,合力推进。乡镇政府是工作的实施主体,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认定补助对象、分解改造任务、审核申报材料、指导危房改造、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工程验收等,并规范对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管理。

  5、程序规范,严格管理。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实行民主评议,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

  三、主要目标

  全面解决县扶贫系统中,经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的56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违章建筑不予补助,近年来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已在城镇购房,有多处住房的,已纳入“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整村搬迁村,已享受过扶贫搬迁政策的贫困户不能列入危房改造范围。

  四、建设标准

  (一)改造质量标准

  经鉴定为D级的危房,进行拆除重建;核定为无房的按D级危房标准进行新建。(统一新建、自行新建)必须按照《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技术规程》、《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等相关规定,确保新建房屋结构安全并达到规定标准,确保房屋安全、外观风貌统一协调。危房改造的房屋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且层高不超过3.6米,根据我县抗震设防标准,砖混结构的房屋要有圈梁和构造柱,砖木结构的房屋要有木柱和窗梁。无房无地户在新址新建的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禁止占用林地、禁止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地埋管线区、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和严重污染及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区域选址建设。

  (二)改造面积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按脱贫攻坚目标要求,以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的,严格控制建筑面积。确保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实用、经济、卫生。

  1.自建面积标准:建筑面积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

  2.统建改造面积标准:由县各乡镇确定为统建的危改户,原则上每户面积不超过25平米。

  五、工作程序

  (一)确定改造方案(7月20日前)

  各乡镇根据县建档立卡危房改造领导组和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与D级危房户对接,确定详细的危房改造方案(统一重建、自行重建),并签订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协议书。

  (二)选择施工队伍(8月10日前)

  各乡镇根据改造方案,自建的由农户自行选择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协议;统建的由乡镇政府采用招标、或政府采购的形式确定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工程内容、建设时间、工程造价、质量要求、施工安全、资金兑付及双方权力义务等事项。

  (三)工程验收(11月)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验收由县建档立卡危房改造领导组组织验收。验收内容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逐项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房屋拍照存档,拨付补助资金;对质量不达标或不能按时完成的,要督促整改,否则不予拨付补助资金。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四)资金拨付(12月)

  2018年计划退出贫困村涉及危房户改造资金,由历年中央、省、市危房改造任务78户指标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进行支付,其余部分由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兜底解决。统建部分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直接按合同拨付各乡镇,乡镇支付施工单位。自建部分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直接支付各建档立卡危房改造户个人账户。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定襄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的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主要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调度、督查落实及领导组的日常事务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建档立卡危房改造实施主体。

  (二)明确工作职责

  危房改造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机制。乡(镇)人民政府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主体,一把手负总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负责做好基础资料上报工作;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负责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涉及农户的思想发动、组织实施、项目推进、工作协调等工作。扶贫办对危改对象的困难情况和困难类型进行复核;住建局组织鉴定单位对危改对象的住房危险等级进行逐户鉴定,开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咨询窗口,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财政局负责危改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加强危改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对危改对象是否财政供养人员进行复核;工商局对危改对象的工商企业注册情况进行复核;交警队对危改对象的车辆注册情况进行复核;农机局对危改对象的大型农机登记情况进行复核;房管局对危改对象的房产拥有情况进行复核;国税局、地税局对危改对象的纳税情况进行复核。国土局做好危改用地报批,按照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监察局、审计局负责加强对危改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三)营造工作氛围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要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乡(镇)要召开农村危房改造动员会议,把政策传达到每个农民,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强化监督检查

  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督促检查,确保危房工程质量;县监察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附件1:定襄县2018年危房改造任务表

  附件2:2018年上级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附件3:2018年计划退出贫困村涉及危房户名单

  附件4: 定襄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鉴定名单(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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